桂林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,地处南岭山系西南部,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,109°45''-104°40'',北纬24°18''-25°41''。辖秀峰,象山,七星,叠彩,雁山5城区和灵川,兴安,全州,临桂,阳朔,平乐,荔浦,龙胜,永福,恭城,资源,灌阳12个县,行政区域总面积27809平方公里。其中市区面积565平方公里。
桂林市总人口476万人,其中市区人口60.35万人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.42%,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71人。桂林是一个多民族地区,有少数民族68万人,占总人口的14%。除汉族外,共有36个少数民族,主要有壮、瑶、回、苗、侗等民族。
桂林历史悠久。根据市区宝积岩和甑皮岩洞穴发现的遗物,经考证,甑皮岩人已进入母系氏族社会阶段,距今约一万年。夏商周时期,这里是“百越”人的居住地。秦始皇置桂林,象,南海三郡,这是“桂林”名称的最早起源,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。汉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,在这里设始安县,隶属荆州零陵郡。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。三国时先属蜀,后归吴。甘露元年(265年),置始安郡始安县,郡县治所都在今之桂林。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,李靖修城于独秀峰南。贞观八年(634年)改名临桂县,属桂州始安郡。光化三年(900年)始,属静江节度。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。宋时,前属广南西路桂州,后属静江府。元时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。明清时均属广西省桂林府。民国时属广西省。1914年改名桂林县,1940年始设桂林市。1944年11月至1945年7月28日,为日寇占领。光复后仍为广西省辖市。历史上长期为广西省会。
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,为广西省辖市,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,辖桂林城区和郊区。1981年7月、1983年10月阳朔、临桂划归桂林市管辖。1996年12月26日桂林市委,市人民政府按国务院,自治区批复的方案,实行区划调整,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。 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,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,组建新的桂林市。 |